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

12.我被告知,这就

12.我被告知,这就是水星居民的生命。也就是说,他们对世俗和肉体事物并不感兴趣,只对宪法、法律和政府形态感兴趣。他们也对天上的无数事物感兴趣。我还得知,许多水星人能与灵人交谈,由此知道属灵事物和死后生命的状况,这使得他们鄙弃肉体和世俗事物。事实上,凡确切知道并信服死后生命的人,都关心天上的事物,因为它们是幸福的永恒源头,至于世俗的事物,除了那些生活必需品外,他们并不关心。由于水星居民具有这种性质,所以来自水星的灵人也具有这种性质。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在他们星球的附近,因为他们出自其星球的居民,具有他们的秉性。也正因如此,他们能服务于这些居民(AC 9968)

属天的奥秘 #5114

5114.“葡萄树上

5114.“葡萄树上有三根枝子”表由此甚至直到最末层的衍生物。这从“葡萄树”、“三”和“枝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葡萄树”是指理解力部分,如刚才所述(5113节);“三”是指完整并持续到结束之物(2788,4495节);“枝子”是指衍生物。由于“葡萄树”表示理解力部分,所以“枝子”无非表示由此而来的衍生物。由于“三”表示持续甚至直到结束之物,或从初到末之物,所以“三根枝子”表示从理解部分延伸到最末层,也就是感官层的衍生物。按照顺序,第一层是理解力部分本身,最末层是感官层。一般来说,理解力部分是内在人所拥有并凭主所放射的天堂之光看见的视觉;它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或属天的。但一般来说,感官层属于外在人;此处是指视觉的感官能力,因为这种感官能力对应于理解力部分,并受它支配。视觉的感官能力凭太阳所放射的光看见,它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世俗、肉体和地上的。
  人里面有从居于天堂之光的理解力部分直到居于尘世之光的感官的衍生物。除非这些衍生物存在,否则感官就无法拥有人类品质的生命。人不能将他的感官所拥有的生命归功于他凭尘世之光看见,因为尘世之光没有生命在里面,而应将这生命归功于凭天堂之光看见,因为这光有生命在里面。当天堂之光落到人凭尘世之光所获得的觉知上时,这光便给它们带来生命,使他能明智地、因而作为一个人来看物体。以这种方式拥有由世上耳闻目睹的事物,因而由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所生知识的人就拥有聪明和智慧,并由此拥有文明、道德和属灵的生活。
  至于具体的衍生物,它们在人里面的存在具有无法以三言两语解释清楚的性质。它们作为层级存在,就像梯子,从理解力部分直到感官。但没有人能理解这些层级,除非他知道它们如何彼此关联,也就是说,如何明显彼此不同而又互相分离,并且如此明显以致内层离了外层仍能存在并持续存在,而外层离了内层则不能。例如:人的灵离开肉体仍能持续存在,而且当它通过死亡与肉体分离时,也的确持续存在。人的灵就处于内在层级,身体则处于外在层级。死后人的灵也一样。若他在蒙福者之列,当在第一层天堂时,他的灵就处于最末和最外层级;当在第二层天堂时,就处于较为内在的层级;当在第三层天堂时,则处于至内在的层级。当处于至内层级时,它同时也处于其它层级,尽管这些层级在他里面沉寂下来,并不活跃,几乎就像人体在睡眠时沉寂下来、不活跃一样;但也有这样的区别:对天使来说,那时内层是最为清醒的。因此,人里面存在和天堂一样多的层级,此外还有最末层,也就是身体和身体感官。
  由此在某种程度上明显可知,从初至末,或从理解力部分直到感官的衍生物是何情形。人从主的神性所得来的生命便经过这些层级,从至内层直到最末层。每一层级内都有那生命的一个衍生物,这衍生物变得越来越普遍,直到在最末层变得最为普遍。较低层级内的衍生物纯粹是组合物,确切地说,是连续排列的更高层级的个体和特定成分的结构形式,连同先从较为纯净的自然界,之后从较为粗糙的自然界所提取出来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能充当盛纳的器皿。一旦这些器皿腐烂分解,在这些器皿中取得形式的更高层级的个体和特定成分就返回到紧邻的上一层级。由于人与神性有一种联系,他的至内层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接受神性,不仅能接受它,还能通过承认神性、拥有对它的一种情感,因而通过回应它而将它变成自己的,他由此拥有植入在自己里面的神性,所以他能永远不死。事实上,永恒和无限之物不仅通过神性进入他的流注,还通过他对神性的接受而存在于他里面。
  由此可见,那些在思想人时,把人等同于动物,以为人死后和动物一样不再活着的人是何等无知和愚蠢。这种人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动物并没有对神性的接受,也没有通过将神性变成自己的而通向回应它的任何承认或情感,因而没有与它的任何结合。这些人也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由于动物的状态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它们所拥有的生命接受形式必会消散;因为对动物来说,流注通过它们的器官形式一直进入世界,并在那里终结并消失,永不返回。
  

属天的奥秘 #3881

3881.“因此给他

3881.“因此给他起名叫犹大”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这种性质本身就包含在利亚所说“这次我要称谢耶和华”这句话的内义中,如刚才所述(3880节)。也就是说,这句话在至高意义表示主和祂爱的神性;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和主的属天国度;在外层意义上表示取自属天教会所拥有的圣言的教义。至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在圣言中,凡提及“犹大”的地方,它都表示这些事物。原因在于,圣言的历史被视为纯粹的历史,而预言,除了从中得出教义信条的外,则属于诸如被遗忘的那类事物。人们不相信这些历史和预言有灵义在里面,因为如今人们不知道何为圣言的灵义,甚至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其主要原因是,人们过的是属世的生活,而属世的生活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人们视它为目的,或爱它高于一切时,它会抹掉属灵的知识和信仰,以至于当提及属灵的生活和属灵的意义时,这些就像是某种并非实际存在的事物,或某种令人不快和消沉的东西,引起人们的反感,因为它与属世的生活不一致。这就是如今人类的境况,人们不明白,也不愿明白,圣言所提及的名字除了表示这些名字所指的民族、人民、人物、地区、城市、大山、河流之外还表示别的什么。然而,名字在灵义上表示真实事物。
“犹大”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教会;在普遍意义上表示祂的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旧约中提及“犹大”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摩西五经:
你是犹大;你弟兄们必赞美你;你手必掐住你仇敌的颈项;你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你下拜。犹大是个小狮子;我儿啊,你猎了食便上去。他蹲伏,卧如狮子,蹲如老狮子,谁敢叫醒他?权杖必不离犹大,立法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创世记49:8-12)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明白雅各(那时叫以色列)关于犹大的这段预言,甚至一个词也不明白。他不可能知道“他弟兄们必赞美他”、“他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他下拜”、“他是个小狮子,猎了食便上去。他蹲伏,卧、蹲如狮子” 是什么意思。他也不可能知道“细罗”、“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是什么意思。如前所述,若不通过内义,这些表述绝无可能为任何人所理解。然而,它们(即每句话)全都表示主国度的属天之物,以及神性事物。这些话还预言,主的属天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的主自己要由犹大来代表。蒙主的神圣怜悯,雅各宣称的这些事等到解释这一章时再予以说明。
这种情形在圣言中提及犹大的其它部分,尤其先知书也是一样,如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为约瑟,就是以法莲的木杖,又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你要使这两根木杖接连为一,在你手中成为一根。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个民族,有一王作他们众人的王。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他们必遵行我的典章,谨守实行我的律例。他们必住在我赐给我仆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们列祖所住之地;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并子孙的子孙,都永远住在那里;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君王,直到永远。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必给他们作永约。我要安顿他们,使他们的人数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我的居所必与他们同在;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以西结书37:15-28)
凡以为此处的“犹大”是指犹大,“以色列”是指以色列,“约瑟”是指约瑟,“以法莲”是指以法莲,“大卫”是指大卫的人,会以为所有这些事会照着字义所描述的那样实际发生。也就是说,他以为以色列会再次与犹大,以及以法莲支派联合;还有,大卫作为君王统治他们,他们以这种方式住在赐给雅各的那地,直到永远;到那时,永约将与他们建立,圣所要在他们中间,直到永远。而事实上,就内义而言,这段经文根本不是在说犹太民族,全都涉及“犹大”所表示的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所表示的主的属灵国度和“大卫”所表示的主自己。由此非常明显地看出,名字并非用来表示实际的人物,而是用来表示属天和神性的事物。
以下这些话也一样,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寻求万军之耶和华。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说各样语言的诸族出来抓住;他们要抓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2-23)
那些照字面理解这些话的人会说(如犹太民族至今仍相信的),这个预言还没有实现,但未来会应验;因此,犹太人会回到迦南地,来自各个民族和说各种语言的许多人会追随他们,抓住犹大人的衣襟,祈求被允许跟随他们;那时,神,也就是基督徒称之为主的弥赛亚会与他们同在,他们必归向祂。如果“犹大人”是指犹大人,那么这会是这些话的含义。而事实上,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外邦人当中的一个新的属灵教会,“犹大人”表示出自对主之爱的得救之信。
“犹大人”并非表示犹大人,如前所述,在内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建立犹大或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就代表主的属天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能清楚看出来:
主必向列族竖立大旗,召集以色列被赶散的人,又从地的四角聚集分散的犹大人。那时,以法莲的嫉妒必消散,犹大的仇敌必被剪除;以法莲必不嫉妒犹大,犹大也不扰害以法莲。(以赛亚书11:12-13)
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繁荣昌盛,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就是他们所称祂的名,就是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约珥书:
那时,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且又住在锡安我的圣山;耶路撒冷必成为圣。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犹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从耶和华的殿中流出来,浇灌什亭的溪谷。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17-18, 20)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颠狂击打骑马的;我必开眼看顾犹大家,击打万民一切的马匹,使它们瞎眼。犹大的族长必心里说,我要倚靠万军之耶和华他们的神坚固耶路撒冷的居民。那日,我必使犹大的族长如火盆在木柴中,又如火把在禾捆里。他们必左右烧灭四围的列民。耶路撒冷人必仍住本处,就是耶路撒冷。耶和华必先拯救犹大的帐棚,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那日,耶和华必保护耶路撒冷的居民,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行在他们前面之耶和华的使者。我必将恩慈之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撒迦利亚书12:4-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在那里,真理必不向良善掌权,而是服从良善。真理由“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来表示,良善由“犹大”来表示。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先说“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然后又说“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耶和华的使者,并将恩慈之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因为这就是真理服从良善,或信服从爱时的状态。“被惊惶击打的马匹,万民瞎眼的马匹”表示自我聪明(276, 2762, 3217节)。
又: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要刻上归耶和华为圣;耶和华殿内的锅必如祭坛前的碗一样;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21)
这描述的是主的国度。玛拉基书: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并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看哪,祂来了,可祂来的日子,谁受得了呢?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往昔之年。(玛拉基书 3:1-2,4)
这明显论述的是主的到来。意思是,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并不蒙悦纳,蒙悦纳的是出自爱的敬拜,就是“犹大的供物”,和出自植根于爱之信的敬拜,也就是“耶路撒冷的供物”。
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使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他们在犹大地和其中的城邑必再说这话;公义的居所啊,圣山哪,愿耶和华赐福给你!犹大及其一切城邑要一同住在其中。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与他们的祖先所立的约。(耶利米书31:23-24,27,31-32)
诗篇:
主拣选犹大支派,祂所喜爱的锡安山;建造祂的圣所,好像高峰,又像祂所建立的永存之地。(诗篇 78:68, 69)
从这些,以及此处没有引用的许多其它经文可以看出在圣言中,“犹大”表示什么;它不是指犹太民族,因为这个民族离成为属天教会,或主的属天国度差的太远了;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以及信而言,该民族是所有民族中最坏的,自他们的始祖,就是雅各的儿子们直到今天都是如此。尽管如此,这百姓却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之物(参看3479-3481节)。因为在代表中,不要关注代表的这个人,而只关注他所代表的事物(665, 1097, 1361, 3147, 3670节)。
但他们不再持守耶和华或主所规定的宗教仪式,而是背离它们转向偶像崇拜时,就不再代表属天和属灵之物,而代表反面,也就是地狱和魔鬼之物,就像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那样: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约翰福音8:44)
这就是“犹大”在反面意义上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跌跌撞撞,犹大倾倒,因为他们的舌头和行为与耶和华作对,惹了祂荣光的眼目。(以赛亚书3:8)
玛拉基书: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犹大人亵渎了耶和华的圣洁,因为他喜爱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玛拉基书2:11)
另外,还有下列经文:以赛亚书(3:1等;8:7, 8),耶利米书(2:28; 3:7-11; 9:26; 11:9, 10, 12; 13:9; 14:2; 17:1; 18: 11-13; 19:7; 32:35; 36:31; 44:12, 14, 26, 28),何西阿书(5:5; 8:14),阿摩司书(2:4, 5),西番雅书(1:4)等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